您好,欢迎访问兰州脑康中医院官方网站! 咨询电话:400-0078-120

甘肃省退役军人关爱定点医院
甘肃省扶贫基金会脑病援助基金定点医院
甘肃省慈善总会脑病医疗救助基金定点医院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医院
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精神康复项目定点医院

  • 网站首页
  • |
  • 医院概况
  • |
  • 医院动态
  • |
  • 医院医师
  • |
  • 党建文化
  • |
  • 疾病科普
  • |
  • 疾病自测
  • |
  • 口碑一览:兰州医院看重度抑郁好吗-兰州脑康中医院-皋兰抑郁的检查方法

    2025-12-09 16:34 进入脑科疾病答疑区

    医院公告
    我院为兰州市医保定点单位,如以下阐述文章有不明之处,建议花几分钟时间点击网络咨询服务,一对一为您网络解答咨询!
    抑郁的检查需遵循“排除器质性病变+明确心理状态”的双重逻辑,通过多维度评估精准判断病情,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核心检查围绕临床问诊、心理测评、医学检查三大板块展开,兼顾生理与心理层面的排查。口碑一览:兰州医院看重度抑郁好吗-兰州脑康中医院-皋兰抑郁的检查方法
     
    临床问诊是基础环节。精神科或心理科医生会通过结构化访谈,详细询问患者的症状表现,包括情绪低落的持续时间、睡眠与食欲变化、兴趣减退程度等核心症状,同时了解症状对工作生活的影响。此外,医生还会追溯既往病史、家族精神疾病史及心理社会应激事件,排查病因关联因素,初步判断症状是否符合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标准化心理测评是量化评估的关键。常用量表包括抑郁自评量表(SD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等。SDS为自评工具,通过20个条目快速筛查抑郁倾向;HAMD由医生评定,从情绪、认知、躯体症状等维度精准评估抑郁严重程度,评分结果可作为判断轻度、中度、重度抑郁的重要依据,也为治疗效果监测提供参照。口碑一览:兰州医院看重度抑郁好吗-兰州脑康中医院-皋兰抑郁的检查方法
     
    医学检查用于排除器质性病因。首先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基础化验,因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内分泌问题易引发类抑郁症状。其次通过头颅CT或MRI排查脑部病变,如脑梗塞、肿瘤等器质性疾病。此外,根据情况进行激素水平检测,如皮质醇水平异常可能与抑郁相关,确保诊断不遗漏生理层面的致病因素。
     
    综合评估是确诊核心。医生需结合问诊信息、量表得分及医学检查结果,排除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易混淆疾病,最终明确诊断。需注意,抑郁检查无绝对“金标准”,需通过多维度信息交叉验证,同时关注患者的非语言信号,确保诊断的全面性与准确性,为个性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口碑一览:兰州医院看重度抑郁好吗-兰州脑康中医院-皋兰抑郁的检查方法
     
    兰州脑康中医院是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成立的省市区医保定点医院,设有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青少年康复中心等重点科室,国内众多精神科名医定期会诊。主要收治的疾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失眠症、酒精依赖、青少年人格发育障碍(网瘾、厌学、双相情感障碍)、老年期精神病、各种类型神经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等)、癔症、疑心病、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儿童期精神障碍等。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我们在线客服人员。
     
    兰州脑康中医院是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成立的省市区医保定点医院。设有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青少年康复中心等重点科室,国内众多精神科名医定期会诊。
     
    脑康小贴士:我院已开通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可点击底部“快速预约”按钮,填表预约专家号,如有其它问题,可点击“咨询专家”按钮。

    如果您有上述精神心理问题,请点击在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在线咨询 《《《《《《


    400-801-6609
    免费电话倾诉,兰州脑康医生在线

    上一篇:上一篇:优选榜单:兰州市专治抑郁的医院-兰州脑康中医院-陇南严重抑郁的中医疗法
    下一篇:下一篇:没有了
  • 温馨提示:了解更多关于我院的信息,您可以拨打健康热线 400-801-6609 或请点击【在线客服】,我们提供实时医讯、疾病咨询、专家预约等服务。看病找专家,预约找客服,能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是我们大的荣幸!
     
  • 就诊指南
     医生团队  |  DOCTOR TEAM
     来院路线
    医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726号
    (天水路高速路口东侧、 新港城天庆集团旁)
    咨询/预约热线:400-801-6609 接诊时间:24小时无节假日

    医疗执业许可登记号:MA72MBYH762010217A2202
    医疗广告证明文号:(甘)医广【2025】第3-11-35号